村民小组是否有权签订林地补偿协议?附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程序!
2021-01-28 11:16:4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97
近来很多朋友都在问村民小组是否有权签订林地补偿协议的问题,为此农交网在此总结了一些信息帮助大家解决这个问题,想了解个一清二白的朋友速度跟上脚步来瞧一瞧,顺便将土地征收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程序也学习了,小伙伴们看完记得分享哦!
一、村民小组是否有权签订林地补偿协议?
有权的,因为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林地的所有权是归村集体所有的,所以村小组有权签订林地补偿协议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对于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是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土地征收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程序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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