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可以一次承包三十年吗?土地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1-01-27 17:42:1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393
说起来关于土地承包的话题还是很多需要了解的,我们应该按照规定坚持公开以及公正、公平的原则,并且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所以对此相关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弄明白了。下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土地可以一次承包三十年吗,以及土地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的问题解说,感兴趣的朋友赶紧来一探究竟。
一、土地可以一次承包三十年吗?
据农交网解是可以的。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以及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以及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以及渔业生产。对于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而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节,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第二十一条也规定了,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二、土地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当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写清楚,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关于土地承包方面的话题还有很多,后期农交网会一一为大家做个解说的,对于土地可以一次承包三十年吗,以及土地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就为大家解说到这里了,看完记得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