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后房子继承给子女要收费吗?什么情况下子女丧失继承权?
2021-01-27 17:17:3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956
对于子女来说,继承父母死后房子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应该是不需要向子女收费,但是有的人可不这么认为。这里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父母死后房子继承给子女要收费吗这个问题,顺便也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情况下子女丧失继承权这个问题。
一、父母死后房子继承给子女要收费吗?
需要征收遗产税、房子评估费、继承公证费等。
1、所谓遗产税,指的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父母死后房子继承给子女,这个房子属于遗产,子女继承遗产,就需要缴纳遗产税。不管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继承人都是要依法缴纳遗产税的。
2、所谓房子评估费,是对被继承房子价格评估的费用,一般按照房子评估价的5‰收费的,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这是底线)。
3、所谓继承公证费,就是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缴纳的费用。房产遗嘱一定要公证,需要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继承者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房子过户手续即可;如果没有遗嘱,则需要其他有继承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子的继承权,然后继承人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最后才能办理房子过户手续。
二、什么情况下子女丧失继承权?
除非是子女犯了重大错误,比如子女有故意杀害父母,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其他继承人,遗弃父母或者虐待父母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父母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情形的,丧失继承权。
参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③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④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⑤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总结:对于父母死后房子继承给子女要收费吗这个问题,当然是要收费的,需要向子女征收遗产税、房子评估费、继承公证费等。至于什么情况下子女丧失继承权,参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如果子女有故意杀害父母、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其他继承人等五大情形,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