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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调查登记通知

2021-01-21 11:17:33来源: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172

各产权人: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19年第3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1023号)及黑龙江路教育地块一项目勘测定界图划定的征地拆迁范围,包河区拟对该范围内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安置,为保证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现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状况进行调查,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集体土地-摄图网

一、组织调查登记部门:合肥市包河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人民政府。

二、调查登记时间:5天(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30日)。

三、调查登记范围和内容:征收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的产权情况,抵押、租赁等情况,住户选择补偿方式等情况。

四、调查登记方式:入户调查登记。请各产权人在调查时间内,安排留人协助调查登记工作,并配合做好房屋面积实际丈量、提供房屋合法有效证照以及房屋他项权等材料,在调查登记表中签字认可。

调查登记是房屋征收部门的法定职权,征收范围的各产权人应切实履行好配合协助义务,真实举证。不配合调查登记,不影响房屋征收工作继续进行,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特此通知

合肥市包河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如有包河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包河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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