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
2021-01-20 13:38:5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4630
我们知道,任何类型的土地都有其经营权和使用权,林地也不例外。那么,你知道林地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下面,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一、什么是林地经营权?
林地承包经营权指的是林业生产经营者为了森林和林木的培育种植、经营管理及采伐利用等目的,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共同签订林地承包合同,并且依据林地承包合同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合法权利。而林地承包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类型。
二、什么是林地使用权?
林地使用权指的是他物权,即用益物权。林地使用权是从林地所有权中分离出的一项财产权利,其中是包括对林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一定条件下的处分权。它是林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经营权的分离,是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权行使的主要方式。林地使用权是指使用权人对林地实行使用、经营、收益的权利。林地使用权还包含森林、林木等地上一部分资源及林地的使用、收益和经营的权利。
三、林地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
林地的所有权只能够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但是国有林地的使用权可以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与集体享有。集体和个人是可以承包国有林地的,个人还可以承包集体所有的林地,而承包后所获得的林地使用权是被称为林地承包经营权。所以,在实践中林地承包经营权这一概念就是包含了林地使用权。不过,未通过承包经营方式而取得的林地使用权被称为林地使用权。
承包经营关系的当事人间一般都是存在着行政隶属的关系,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双方是一种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关系。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法定形式是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权是不可以进行流转的,但经营权可以流转。林地使用权是林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一种适当形式,物权化后,林农就会具有明晰的物权。“林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物权,除了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外,还包括了一部分的处分权,比如转让、入股、抵押、出租等,由此可以进行流转。目前国家法律法规还没有允许土地所有权的流转,只有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或者工程建设的需要,才可以通过征收或者征用的方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因此,我们平时所讲说的林地流转实际上就是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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