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划拨给个人使用吗?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形式!
2021-01-18 14:18:5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071
关于土地方面的话题大家不会错过的,毕竟土地的价值摆在那里,大家都会特别的关注。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划拨给个人使用吗这个问题的解说,对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形式大家可不要忽视了,收入囊中必有妙用。
一、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划拨给个人使用吗?
不可以,如果想将集体土地划拨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将集体土地征收转为国有土地方可划拨。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划拨土地的基本条件是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因此集体土地是不能进行划拨的。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同样也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是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由此可见,农村集体土地是不可以划拨的,更不可以划拨给个人使用。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形式
1、宅基地
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范围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以及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对于新修房屋一般应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以及荒地,尽量不占用良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了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外,还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批准的面积和地理位置建房,不得少批多占、批东占西。易地建房的,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2、自留土地
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为解决社员的生活用材。这种使用权形式自确立后一直就保持了下来,1982年宪法也明确肯定了农民对自留地以及自留山的使用权。对于自留地只能用来种植农作物,而自留山只能用来种植林木,未经批准,是不得改作他用的。
3、公用企事业
农民举办乡村企业,或乡、村兴建公用设施需要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或决定外,还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村企业,土地使用权必须折价作为企业的出资,由土地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出资的收益。乡村企业终止时,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通过上文我们了解了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划拨给个人使用吗这个问题的解说,而且还知道了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形式,看完记得分享给身边的朋友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