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动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动迁补偿款要交税吗?
2021-01-13 16:56:3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11
现阶段国家正处于快速发展建设的阶段,所以就需要大量的土地来进行基础建设,征地拆迁也因此成为了很多人关注的问题。那集体建设用地动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动迁补偿款要交税吗?
一、集体建设用地动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二、动迁补偿款要交税吗
1、营业税
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因拆迁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或补偿安置的房屋,除下列两种情况外,均应征收营业税。
(1)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取得政府财政部门支付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暂免征收营业税。
(2)被拆迁个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迁,所取得的补偿费或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房屋等面积产权调换,暂免征收营业税。
由于目前尚无搬迁补偿费营业税税务处理的统一政策,建议企业或个人在遇到此类业务时与主管税务机关及其专管员沟通,并根据沟通结果确定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个税
被拆迁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3、契税
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可免征契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4、土地增值税
国家依法征用的房地产可以免征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总结:集体建设用地动迁补偿在每个地区的标准都是不尽相同的,小编只能在上文给大家提供一个参考,具体还是要以当地相关文件为准。至于动迁补偿款的税款缴纳问题,相信大家在看过上文之后都会有了答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