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变更后还是个人的吗?附变更土地使用性质需要的材料!
2021-01-12 17:53:1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054
关于土地变更方面的话题大家应该还是比较感兴趣的,为此小编也在此总结了一些相关信息的解说,感兴趣的朋友赶紧来一探究竟。下面,我们先来聊聊土地变更后还是个人的吗这个问题,再看看变更土地使用性质需要的材料,看完下文信息定能收获满满的。
一、土地变更后还是个人的吗?
土地变更以后是需要重新登记的,土地变更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及其他物权设定登记以外的登记,包括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等。土地变更后还是个人的,土地变更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土地权属变更
土地权属变更是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土地权属发生变更时,依法向国家土地管理机关申报登记,由其确认或批准,并记载归档。更换证书的行为,是国家加强土地权属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不动产产权转移的法定程序。申请权属变更登记时,要呈交权利证书、身份证明和权属变更的有关书面文件。土地管理机关接受申请后,要按照初审、收件、收费、查文、复审、发证的程序进行登记。
2、土地用途变更
土地用途变更是指自然环境变化或经批准依法变更土地用途而进行的变更土地登记。
二、变更土地使用性质需要的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②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①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变更地籍调查表原件(限宗地界址发生变化的提供);
②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③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转让成交确认书复印件(限招标、拍卖、挂牌转让土地变更登记提供);
④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原件、出让红线图原件、土地出让金缴付凭据复印件(限出让合同变更或划拨转出让的土地变更登记提供);
⑤土地转让合同原件、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复印件、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根据不同情况区别提供)。
4、规划建设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规划红线图等复印件(限在建工程整体转让的提供)。
5、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情况区别提供):
①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需查验原件);
②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拆迁还房协议、继承公证书、房改房售(购)房合同等复印件;
6、企业改制的相关文件、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准文件、项目投资估价报告书、土地转让审批文件、土地使用者名称变更材料、土地座落变更证明材料等(根据不同情况区别提供)。
7、完税凭证或缓、免税材料、《土地登记纳税鉴定信息交换表》(单套房屋交易不需要提供)。
8、特殊情况经审查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备注:单位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均需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我单位”,并加盖存放单位的鲜章。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变更后还是个人的吗这个问题的详解了,对于变更土地使用性质需要的材料小编也啰嗦了几句,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记得关注农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