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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沛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具体实施指导意见》全文

2021-01-11 10:46:18来源:沛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106

为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197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6〕34号),徐州市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六型经济”促进经济薄弱村集体持续增收行动计划》的通知(徐委办〔2017〕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具体实施指导意见如下: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具体实施指导意见-官网截图

一、项目建设管理

各镇(街道、场)是集体增收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集体增收项目的实施、管理、项目收益的分配,负责集体增收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项目的前期论证、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管理与维护、项目收益等,确保项目早筹划、早申报、早实施、早建设、早投产、早达效、农户早受益。

(一)、项目组织实施

村级集体增收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资金跟着项目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监管到项目。各类项目组织实施程序如下。

1、光伏发电项目(全额上网)建设流程及及所需资料:①注册公司(XX镇XX村新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法人(村支书)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②土地、房屋产权证明,房屋屋面租赁及使用协议,房屋承载报告。③项目批复文件。④报发改委备案---报供电公司---由资质单位设计并出可研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徐州供电公司评审。⑤按项目资金进行政府采购---验收并网。

2、购置类项目(购置门面房、仓储、仓库等),要签订购买合同,确保收益,政府财政兜底。

3、工程建设类项目(标准厂房、冷库、保鲜库、仓储、粮食烘干等),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预决算制、审计跟踪制等;

4、设施农业类项目,要依据投资额的大小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投标、议标、直接发包;自建的设施项目要规范操作程序,严格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5、时间节点:所有项目要在资金年度年底前全面完成,力争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农户早受益。

(二)、项目建设质量要求

各镇(街道、场)是项目的实施主体,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严把工程质量关,实行工程招标制、项目监理制、跟踪审计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控制,规范项目建设,定期开展督查;实行项目跟踪制,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全程跟踪(隐蔽工程必须让审计部门全程跟踪,审计部门查看认可后方可继续施工),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实行项目竣工验收制,项目完工后,组织专门验收小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实行项目完成审计制,项目完成后由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二、项目资金管理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6〕30号),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年度预算、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实行镇级报账制,发挥镇财政就近就地监管的优势,强化资金监管,创新资金管理机制;强化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报账严格执行“六不准”:1、项目未按实施方案建设的不准报账。2、项目实施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不准报账。3、项目建设资金未按规定方式支付的不准报账。4、支出票据手续不完善不准报账(支出单据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明确经济业务具体事项与用途)。5、主要经济事项无合同的不准报账。6、税务发票或收款收据不合法的不准报账。

县财政局在项目论证批复后按相关要求,先行拨付项目建设启动资金;项目主体完工经农工办(扶贫办)、财政局查看核实后拨付主体完工资金;项目竣工审计结束,依据审计结论农工办(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人员查看验收后拨付工程完工资金。

三、村集体收益核算

1、成本核算。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核算经营收入时应特别注意正确计算收入、成本、收益。成本核算要完整,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所有投入,包括土地流转费、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相关费用等计入成本。

2、按规定计提折旧费。购置的厂房和设备、建设的农业生产设施都要计提折旧费。

3、厂房、门面房等物业出租,注意在对外出租时,应要求承租方缴纳一定期限的押金,平时按规定支付租金。承租方到期不再承租时押金退还;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押金不予退还。①租赁合同中,关于物业维修的约定,若合同中明确由业主即村集体负责维修的,则在租金中扣除一定数量的维修金后,才能作租金收入;②物业的折旧费,应按照物业的使用年限和物业价值计提折旧费,所取得的租金,应扣除折旧费,才能作为村集体的收入;③为物业出租所开支的费用,租金应扣除这部分费用以后,才能作为村集体的收入。

四、项目档案管理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行档案管理,项目档案管理包括申请立项项目档案管理和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后项目档案管理。要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项目档案主要包括:

1、省市县该类项目相关文件。各镇(街道、场)会议记录、照片等(会议记录为手写复印件,并加盖镇政府红章,内容或为:班子成员研究村集体增收扶持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项目安排情况;项目收益情况;班子成员会议彩色照片。)项目所在村会议记录、照片等(会议记录为手写复印件,并加盖村委会红章内容或为:班子成员研究村集体增收项目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项目安排情况;项目收益情况;班子成员会议彩色照片。)

2、项目申报公示、公示照片(公示要包含:项目名称、投资额、投资构成、项目具体位置、建设内容、建设方式、收益情况、收益分配计划安排、资产归属情况、实施主体(单位)、建设期限等。)

3、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项目实施批复,项目实施公示、公示照片。

4、项目GPS定位图,项目实施前平面示意图(项目建设前周边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河流等标志物要标示清楚),项目实施前场地照片(照片为彩色照片两张,两张带固定参照物的照片)。

5、项目建设招投标资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等),项目建设(施工)合同书(按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制作)项目建设监理资料(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监理合同等)。项目建设公示、公示照片(首先是公示WORD文档;照片为彩色照片两张,一张公示栏照片、一张带参照物的照片,照片要能看清楚公示内容,公示内容包含:项目名称、投资额、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建设单位、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开工前的其他资料(县建设、发改、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手续等资料)

6、项目开工资金申请(拨付)资料(资金申请报告、实地查看意见表、报账拨款申请表、报账支出明细表、县农工办及县领导签字资金申请汇总表),项目开工资金到镇、资金到项目资料(资金往来明细、资金往来复印件),项目建设过程中其他相关资料(项目内容变更、停建(缓建)等相关资料)。项目主体完成资金申请(拨付)资料(实地查看意见表、报账拨款申请表、报账支出明细表、县农工办及县领导签字资金申请汇总表)。项目主体完成资金到镇、资金到项目资料(资金往来明细、资金往来复印件)。

7、项目实施中照片、项目竣工(完工)照片(照片为彩色照片,每种照片两张,一张必须有参照物),项目竣工(完工)公示、公示照片(首先是公示WORD文档;照片为彩色照片两张,一张公示栏照片、一张带参照物的照片,照片要能看清楚公示内容,公示内容包含:项目名称、投资额、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建设单位、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完工平面示意图(项目完成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河流等标志物要标示清楚)。

8、项目资产、土地(产权)分割平面示意图,项目资产、土地(产权)分割协议,项目资产、土地(产权)分割明细。

9、项目建设预(决)算书。

10、镇(街道、场)项目竣工(完工)初验资料(内容包含:①镇(街道、场)研究项目验收的会议记录、会议照片(为彩照)镇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名单。②项目初步验收单。③项目竣工(完工)初验报告:内容包含:项目名称、投资额、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与申报文本及实施方案是否相符、建设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初验等级)。

11、项目建设承诺书,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12、镇(街道、场)项目验收申请(镇村向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对项目进行竣工(完工)的申请。内容包含:项目名称、投资额、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初验等级、项目建设内容与申报文本及实施方案是否相符等内容)。

13、项目审计报告(资金审计报告、工程审计报告)。

14、县领导小组项目验收单。

15、项目设备购置、材料采购、工程建设相关票据。项目竣工(完成)资金申请(拨付)资料(项目竣工(完工)县领导、农工办领导签字资金拨付资料)。

16、项目竣工(完成)资金到镇、资金到项目资料(资金往来明细、资金往来复印件)。

17、项目承租(经营)合同,项目收益往来相关票据资料,项目收益分配往来相关票据资料。

沛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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