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了的口粮田可以确权吗?口粮地和承包地的区别有哪些?
2021-01-07 14:42:0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087
有些农村小伙伴会有疑惑:自家的老人去世了,但是生前承包的一块口粮田不知道自己这里还能不能确权。下面就给大家讲解一下:人去世了的口粮田可以确权吗?口粮地和承包地的区别有哪些?一起跟随小编来看看吧!
一、人去世了的口粮田可以确权吗?
可以。
土地确权后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得儿女仍然可以继续经营的,直至下一轮的土地确权或者国家关于土地政策的出台,否则这个是不可改变的。但是这里的经营不是继承的意思,责任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注明:不是本村村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进行分配。
关于《土地管理法》的第八条条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进行经营和管理。
二、口粮地和承包地的区别有哪些?
1、定义不同:
口粮田指的是基本农田,而承包地指的是在口粮田以外另行承包的土地,承包地可以用来种树,搞养殖,甚至可以盖房开工厂。口粮田原则上只能种农作物。
2、承包人不同:
口粮田是针对本村村民的粮田分配。
承包地还可以承包给本村以外的人。
3、取得的方式不同:
承包地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
口粮田作为生活保障用地,根据公平原则,按人口平均分配,口粮田大约占社区农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只负担农业税,不用缴纳承包费,一般不负担国家定购任务,充分体现土地的社会福利功能。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口粮地确权的内容,如果对此还有疑惑的小伙伴可以咨询当地相关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