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流程有哪些?土地征用的特点是什么?
2021-01-04 09:06:2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49
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和建设,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土地征用的情况,而在土地征用的时候,也必须要有计划的来进行,因此也会有一定的步骤,那么土地征用流程有哪些?土地征用的特点是什么?下面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土地征用流程有哪些?
第一,拟征收土地,政府应当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然后由主管部门依据发布的征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调查。
第二,土地主管部门自勘测调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要拟定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权利人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权利人可对补偿方案要求听证。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没有异议,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与被征地者签订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协议。
第三,自依法批准土地征用之日起3个月内,征收部门依据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用勘测调查清单,将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给被征收土地者和其他权利人。被征收土地权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附着物,并移交土地。
第四,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土地征用的特点
1、强制性,土地征用是一种行政行为,在土地征用法律关系中,由有权的国家机关代表国家来行使,征地方与土地被征收的集体组织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土地,无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同意。国家征收土地作为一种行政行为,被征收土地的集体组织必须服从。
2、行政性,土地征用行为并非基于双方的自愿和一致的民事行为,而是有权行政机关行使其职权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有人认为土地征用属于国家行为,这种观点是不确切的,土地征用和其他行政行为没有区别,都是由行政机关行使法定的职权的行为,国家行为是不可诉的,征地属于行政行为,可对其申请行政复议和起诉。
3、公益性,土地征用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大多数学者认为,公共利益是指一定范围内不特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国家依法征收土地的唯一原因。
4、土地征用必须以补偿为必备条件。国家在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同时,应当对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和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民进行补偿,应当保障被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征地下降。
看了上面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土地征用流程有哪些以及土地征用的特点是什么这方面内容,想必大家应该都了然于胸了吧,在进行土地征用时就可以按照农交网的介绍来参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