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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村闲置宅基地流转对象、条件、流程是什么?

2021-01-03 04:56:3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550

在我国,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应当从农民利益出发,实现农民收入增加,同时应当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充分结合、相互促进,实现农户、村集体、社会主体多方共赢。那么2021年农村闲置宅基地流转对象、条件、流程是什么?

一、2021年农村闲置宅基地流转对象、条件

1.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的出租人应自愿流转其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且在流转后仍有合法的住处,能保证其基本生存生活需要。流转的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应当产权清晰无争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属违法、违章建筑)。

2.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的承租对象为工商主体和县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进行统一盘活利用。鼓励有实力、有意愿、有责任的工商主体参与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

3.承租方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承租的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应用于经营,严禁将承租的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改建成别墅大院和私人会所。

4.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租赁期限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2021年农村闲置宅基地流转流程

1.农村居民持不动产权证向村(社区)提出申请,并与村(社区)签署流转协议、登记备案;承租方向村(社区)流转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并明确承租的方式、经营用途等。

2.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批同意。

3.县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发证。

对手续齐全、建造合法的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允许合法流转,流转方式包括租赁、抵押、转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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