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程序是怎样的?附评估范围及原则
2020-12-31 09:37:3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245
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评估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为了更好的管理集体经济组织,维护集体内成员的利益。那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程序是怎样的呢?集体资产评估的范围及原则有哪些呢?
一、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立项
权属单位进行资产评估,应事先向镇农经服务中心提交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并附报财产目录和有关会计报表等材料。镇农经服务中心收到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后,应在10日内作出准予立项或不予立项的决定,通知申请单位。
2、委托评估
权属单位收到准予资产评估立项通知书后,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资产(委托评估机构不受地区的限制)。并与被委托的评估机构签订资产评估协议,明确评估对象的类型、范围,评估基准日,评估的目的、要求和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
3、资产清查和评定估算
评估机构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权属单位委托评估的资产进行清查,并进行价值评定和估算,向权属单位提出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必须由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评估人员同时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后方为有效。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法律责任。
4、验证
权属单位应自收到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之日起20日内,召开成员代表大会讨论,提出验证意见,并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和验证意见报镇农经服务中心确认。
5、确认
镇农经服务中心应自收到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和验证意见之日起45日内组织审核、验证,确认资产评估结果,并下达确认通知书。权属单位对确认通知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确认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定,并下达裁定通知书。
权属单位收到生效的确认通知书或者裁定通知书后,应及时向全体成员公布,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
二、农村集体资产评估范围及原则
1、农村集体资产评估范围
农村集体资产评估范围包括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自然资源、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2、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原则
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必须遵循真实、科学、公正、可行的原则,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定和估算。权属单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必须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县、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或其他社会中介组织办理。权属单位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评估机构应对权属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和资料保密。
总结:农村集体资产评估能够争取的反映农村集体资产的价值量,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对于身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民朋友们来说,多了解一点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方面的知识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