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村产权流转交易,10大流程教你怎么产权流转!
2020-12-28 19:40:1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279
近年来,我国农村产权交易机制越来越完善,很多地方都陆续出台了相关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那么2021年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流程有哪些呢?下面就和大家分享10大流程,教你怎么产权流转!
进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正、规范原则。
具体流程如下:
(一)提出申请
出让(受让)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出让(受让)申请书;
2.标的权属证明;
3.出让(受让)申请人身份证明;
4.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或审批程序的,提交内部决策同意出让(受让)的证明文书或审批文件;
5.出让标的需原产权权利人同意的,提交原产权权利人同意出让的证明文书;
6.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法律文书;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出让(受让)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受理审核
流转交易中心受理申请,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发布信息
审核通过后,流转交易中心负责在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征集意向受让(出让)人。
(四)确定意向受让(出让)人
对流转交易项目有交易意向的,应在信息发布期间向流转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流转交易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完成对意向受让(出让)人的审核,审核通过的,确定为意向受让(出让)人,享有参与交易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审核未通过的,及时告知意向受让(出让)人。
意向受让(出让)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意向受让(出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出让)申请人身份证明;
3.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或审批程序的,提交内部决策同意受让(出让)的证明文书或审批文件;
4.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法律文书;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意向受让(出让)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组织交易
信息发布期满后,由流转交易中心组织交易。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出让)人的,采取协议方式组织交易;征集到两个以上意向受让(出让)人的,可以采取网络竞价、现场竞价等竞价方式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组织交易。
网络竞价通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进行;现场竞价由流转交易中心组织进行,现场收取竞价报价文件,竞价方案向社会公告。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成交后,交易双方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签订合同
交易双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进行价款结算。
(八)返还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径返还。未能成交且无争议的,在成交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径返还。
(九)出具交易鉴证书
签订交易合同后,流转交易中心为交易双方出具《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并将成交情况在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档案归集
流转交易相关档案按照省级《农村产权交易档案管理办法》归档管理。
温馨提示,如果流转交易涉及权属变更的,交易双方持交易鉴证书等申请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农村产权登记业务。
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无流转交易中心出具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视为未完成交易,乡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不得进行权属的明确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