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宅租赁可以办个人产权吗?公有住房可否进行买卖?
2020-12-18 16:27:2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286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房子,都会有产权,而对于个人来说,购买了房子,肯定会想着产权归属,只有办理了产权证自己心里才会踏实,那么公有住宅租赁可以办个人产权吗?公有住房的性质是什么?接下来就随着农交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有住宅租赁可以办个人产权吗?
公有住宅租赁不能办个人产权,公有住房也可以称国有住宅。它指由国家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说的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公有住宅没有产权人,业主也就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有住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够卖给谁,且也无法继承或者办理婚前公证。
二、公有住房可否进行买卖?
首先应当明确,公有房屋可以出售、出租、交换和抵押。但应当满足出售条件:
(1)持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出售国有自管公房,产权人须持有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出售直管公有住房,须持房屋产权人的批准文件;
(3)出售共有房,须经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4)出售已出租的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并商定移交租赁关系等事宜。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5)公有房屋出售须房地产价格评估,故必须为有偿转让。
同时应当严格遵守禁售条件:
(一)产权有争议的;
(二)列入拆迁范围已冻结户口的;
(三)已经确定落实房产政策的;
(四)其他依法限制房屋产权转移。
(五)禁止共有住房买卖双方隐瞒所售的价款。
三、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是否可以变更?
基本原则上公有房屋承租人是不得转租亦或者擅自转让、转借房屋使用权。但是承租人确需转让、转借房屋使用权,应经出租人同意后,由出租人、转让人、受让人订立相关的转让、转借协议。转让、转借期间,原有共有住房租赁关系中止,可由出租人与受让人另行签订租赁契约,可实行协议租金。转让转借期满,恢复原承租人与出租人租赁关系。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者擅自转让和转借及调换使用,出租人有权解除住房租赁关系,收回公有房屋。
通过以上内容介绍,我们了解清楚了公有住宅租赁可以办个人产权吗以及公有住房个人购买产权办理方法有哪些这方面全部知识,公有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更是办不了个人产权,所以大家在购买公有产权房时一定要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