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田地转成建设用地收费标准介绍?附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情形
2020-12-14 16:03:2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201
土地资源随着人们的使用以及建设等越来越紧缺了,所以我们应该合理的规划使用每一寸土地,我国相关的法律也是有明文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非农田地转成建设用地收费标准方面的介绍,希望能为有需要的朋友们带来一些帮助,关于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情形小编也啰嗦了几句,赶紧一并哂纳了吧!

一、非农田地转成建设用地收费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可知,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对于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以及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是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由此可见各地区的非农田地转成建设用地收费标准都不同,比如江西省耕地开垦费按下列标准缴纳:
(一)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照被占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来缴纳;
(二)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以外耕地的,则按被占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缴纳。
而湖北省当缴纳耕地开垦费:
(一)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土地补偿费的1.5倍以上2倍以下缴纳;
(二)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按土地补偿费的1倍以上1.5倍以下缴纳。
各地区的非农田地转成建设用地收费标准大家可以了解当地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来确定。
二、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情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还有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非农田地转成建设用地收费标准的介绍了,对于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情形大家应该也不会错过的,希望农交网总结的信息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