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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厂房产权分割条件有哪些?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2020-12-10 17:52:3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800

随着现在工业的发展,很多工业项目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而工业肯定需要建设厂房,在生活中合伙办厂房应该也很普遍了吧,那么安徽工业厂房产权分割条件有哪些?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好好讲解一下。

安徽工业厂房产权分割条件有哪些-摄图网

一、安徽工业厂房产权分割条件有哪些?

1、安徽工业厂房产权的宗地应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且无违法用地;

2、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税费,并取得相关权证;

3、按照投资协议书和出让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投资和项目整体通过验收(竣工备案);

4、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并且不改变工业用地的用途、消防要求,且宗地分割后不影响使用功能并满足安全条件;

5、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情形;

6、如涉及股东(或合伙人)变化的已按相关文件规定变更;

7、安徽规定的其他工业厂房分割条件。

厂房产权分割登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摄图网

二、厂房产权分割登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项目立项文件和通过项目准入评价意见书;

2、经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审核同意的《安徽市厂房分割登记呈报表》和分割相关意见书;

3、分割后的宗地图、宗地界址确认表等地籍调查成果资料和分割房产测绘资料;

4、原土地使用权证;

5、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涉及股东变化的需提交市场监管局出具的企业变更登记表;

6、项目竣工验收证明;

7、无欠税证明;

8、分割单位与统一指定单位签订的协议书;

9、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及有关印章等。

安徽工业厂房产权分割后转让要求-摄图网

三、安徽工业厂房产权分割后转让要求

已办理工业厂房分割登记的单位可以实施转让,转让后不得改变厂房使用功能和工业土地用途,不得改变项目总平面图和建筑设计。转让双方需要向所在的镇街道、开发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价格,申请转让方提供原土地出让合同和项目相关协议。受让方须在安徽注册独立核算企业,符合安徽产业发展导向并通过项目准入评价。凭项目准入评价意见办理相关权证转让手续。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强对分割登记后标准厂房及其入驻项目的监管和服务。

关于安徽工业厂房产权分割条件以及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和分割后转让要求这方面的内容,小编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也都是收获颇丰了吧,也希望这些能带给大家实质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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