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能否得到土地产权证?非农业户口可以流转农村土地吗?
2020-12-07 15:47:4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516
农村土地一般只有村集体组织成员才能进行承包经营的,但也不乏有户口性质已改变但名下还有土地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很多人不知其是否可办理土地产权证。那么,非农业户口能否得到土地产权证?下面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吧。
一、什么是土地产权证书?
土地产权证明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另一种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的申请,由城市的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了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的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的面积、使用年限以及范围。而集体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二、非农业户口能否得到土地产权证?
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三、非农业户口是否可以流转农村土地?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非农业户口的人也可以流转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土地采取家庭承包方和其他承包方式,不宜采用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发包给本体集体成员以外的人。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关于非农业户口能否得到土地产权证的相关内容小编就分享到这里了。非农业户口是能办理土地产权证。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参考下本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