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继承可不可以由配偶继承?附房屋产权继承办理步骤!
2020-12-07 15:30:0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78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各方面的政策也随之越来越完善了,对于房屋产权方面相信大家应该比较关注的,为了帮助大家多了解这方面的信息,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房屋产权继承可不可以由配偶继承的问题。借此机会,小编还整理了房屋产权继承办理步骤的介绍,看完记得分享给身边有需要的朋友们。
一、房屋产权继承可不可以由配偶继承?
可以,虽然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但是,此种情况可以通过立遗嘱来解决。具体可由双方各自立遗嘱,在遗嘱中明确在自己去世后财产由对方继承,为免以后纠纷,可以选择公证遗嘱;其次,如果双方均立有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任何一方去世,财产由另一方继承,子女无权干涉。而且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房屋产权继承办理步骤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房产继承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以,只有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一般情况下房屋产权继承按如下步骤办理:
1、派出所开证明
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公证处公证
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及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还需要: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须是已经公证过的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申请人必须是继承人,所需材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税费
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产权继承可不可以由配偶继承这个问题的介绍了,对于房屋产权继承办理步骤相信大家应该也不会错过的,看完记得收藏备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