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土地可以分割抵押吗?能不能有多个使用权?
2020-12-02 17:18:1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038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很多地方都有土地分割抵押的情况,由于对相关法律知识认知不足,所以也就不怎么清楚土地是否可以进行分割抵押,那么一宗土地可以分割抵押吗?一宗土地能不能有多个使用权?下面就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一宗土地可以分割抵押吗?
一宗土地不可以分割抵押,如果分割抵押了会存在诸多法律风险:
1、违反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要求,存在抵押登记被有权机关撤销法律风险。
国土资源部《规范土地登记意见》第五条规定:“以部分宗地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不予受理。”该《意见》生效后,土地登记机关再行办理“土地分割抵押”登记,属违反《意见》规定的行为,抵押登记面临被有权机关撤销的风险。
2、违反《物权法》立法宗旨。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该土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未抵押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抵押权实现时,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并非按照分割面积各自清偿,而是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抵押登记办理在先抵押权人完全可以要求以整宗土地价值要求优先受偿,抵押登记在后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登记办理在先抵押权人受偿完毕后土地价值余额部分优先受偿,而不能就其所抵押的那一部分土地面积进行优先受偿。
3、分割抵押无规划依据,造成实现抵押权困难。
根据《意见》第一条规定,宗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宗地确需要分割、合并或调整边界,应该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的同意才行。因此若擅自土地分割抵押无规划依据,在行使抵押权时,可能因抵押地块无法取得独立权属证书而使抵押财产处置面临极大的困难。
二、一宗土地能否拥有多个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属用益物权,所有人对他人之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一物一权,一块土地上不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互不相容的他物权。一块土地被多次颁发使用权证时,多人都拥有使用权。但实质上土地使用权却仍只有一个,当一个人对土地拥有使用权的时候,其他任何人对该块土地拥有同一内容或相互冲突使用权便会受到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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