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怎么开?什么是自有产权住房?
2020-12-02 15:25:3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346
在这个充满法律武器的时代,做什么事情都应该需要相关的依据以及证明,绝对不能任性而为之的,否则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下面,小编整理了青岛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怎么开的问题,青岛有需要的朋友们请拿走不谢,对于什么是自有产权住房的问题,还请留个心眼一并收入囊中学习了,生活中遇到相关的问题也能迎刃而解。看完下文信息,大家可要记得分享给身边的亲朋好友哦!
一、青岛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怎么开?
据了解在青岛以租赁方式申请提取公积金,每人每年不超过8400元,应提供在青岛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该证明需到房屋管理部门(房产交易中心)出具,开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是提供结婚证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分别查询两人名下的房产,如是一个人去必须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一般来说,携带的手续要根据需要出具证明的单位要求来确定,如果对方单位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当然,具体办理事宜请咨询青岛房屋管理部门(房产交易中心)。
二、什么是自有产权住房?
1、所谓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是指本人为房屋产权人或主要人、获得政府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和相应土地使用证、用于自身居住而非租赁或商业性质的住房。此住房是指正房,专用的车库、杂间、店面、仓库用于居住的,不在此列。
2、自住型,购房以自家居住为目的,不求面积大,只求有一个居住之所,房产实行登记制度。 自有产权,就是房产是自己的,房产证的登记人是自己。 如果房子自己居住,没有出租、出借或者是闲置等情况,就是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一般这种购房者经济条件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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