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改革改什么?在哪些地方试点?
2020-11-29 17:41:5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003
自2016年国家下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来,各试点地区也陆续取得了不错的进展。那么宅基地改革改什么?在哪些地方试点?
一、宅基地改革在哪些地方试点?
1、华北地区(5个)
华北地区主要是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北定州市、山西泽州县、内蒙古和林格尔县。
2、华南地区(6个)
华南地区主要是河南长垣县、湖北宜城市、湖南浏阳市、广西北流市、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海南文昌市。
3、华东地区(8个)
华东地区主要是山东禹城市、上海市松江区、江苏常州市武进区、浙江义乌市、浙江德清县、安徽金寨县、江西余江县、福建晋江市。
4、西北地区(5个)
西北地区主要是陕西西安市高陵区、甘肃陇西县、青海湟源县、宁夏平罗县、新疆伊宁市。
5、东北地区(3个)
东北地区主要是黑龙江安达市、吉林长春市九台区、辽宁海城市。
6、西南地区(6个)
西南地区主要是重庆市大足区、四川泸县、四川郫县、贵州湄潭县、云南大理市、西藏曲水县。
二、宅基地改革试点改是什么?
1、改革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
我国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将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完善权益保障和多元化取得方式,保障“户有所居”,激发农村土地资源活力。
2、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1)严格宅基地面积标准。
(2)合理分配宅基地。
(3)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
(4)宅基地审批应坚持实施“三到场”。
3、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
4、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
尽管农村宅基地管理历来就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退出机制,但是,经过长时间的试点和探索,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准备全面推开这项改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