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集体资产能纳入股份合作制改革?改革对集体组织有何要求?
2020-11-27 17:48:5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8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确权到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那哪些集体资产能纳入股份合作制改革?改革对集体组织有何要求?
一、哪些集体资产能纳入股份合作制改革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库存物品等;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办或者购买、兼并的企业的资产,以及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合资、合作形成的资产中占有的份额、股份;
(3)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收益,以及属于集体所得部分的土地补偿费和生态补偿费;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政府拨款、补贴补助和减免税费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资助、捐赠等形成的资产;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债权以及产生的利息、衍生收入等资产;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
(7)属于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行使使用权、享有收益权的资产;
(8)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其他用于经营的资产。
二、改革对集体组织有何要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是特殊的经济组织,可以是经济合作社(联合社),也可以是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已经成立经济合作社(联合社)的,可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民主决定是否改制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若需改制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应严格按照民主程序,修订完善章程,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架构,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登记和银行账户变更等手续。
总结: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将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在保障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有偿退出权和继承权实现形式,实现成员带股进城创业,同时,还可开展赋予抵押权、担保权试点,这对于建立现代农业集体产权制度有着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