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流程有哪些?附改革政策依据
2020-11-25 16:53:4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368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现在在全国各地都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那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流程有哪些?广东省进行改革有哪些政策依据呢?

一、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流程
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流程可总结概括为“十步工作法”:
(1)成立机构。市县镇党委书记亲自挂帅,成立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村组成立改革工作实施小组。
(2)制定方案。市县镇制定本区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镇指导村组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公开公示,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3)宣传培训。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举措和目的、意义,分级分层开展动员培训。
(4)清产核资。在市县镇指导下,以2017年12月31日为清查登记时点,以村组为单位开展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结果公示公开,并经村民(代表)大会确认。
(5)成员确认。镇指导村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并根据该办法拟定成员名单。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和成员名单一并进行三榜公示,公示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确认。
(6)资产量化。镇指导村组制定经营性资产量化方案,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与量化结果一并进行公开公示,公示结果提交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倡导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股权管理方式。
(7)制定章程。镇指导村组制定章程。将章程、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及成员名单、资产量化方案及结果一并提交成员大会表决。
(8)健全组织。按《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和组织章程选举社委会或理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监事会。
(9)发放权证。权证由县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签发并加盖集体经济组织公章。
(10)巩固完善。将改革中形成的重要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巩固成果,深化完善股份权能,加强股权信息化管理。

二、广东省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依据
1、中央政策支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明确:
(1)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3)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2、广东省政策支持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6号)明确:
(1)清理废除各种不合理规定。逐步增加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支出,进一步完善财政引导、多元化投入共同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机制;
(2)创新金融政策支持,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融资、担保等配套政策措施,健全风险防范分担机制;
(3)加强用地支持,落实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留用地政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设施农用地视同农业用地,多渠道满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经营项目、公共设施等用地需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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