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是否免土地使用税?附林地土地使用税减免依据!
2020-10-10 18:02:2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139
林地也是我国比较重要的土地,大家对此也是非常关注的,说起来关于林地方面的信息有很多,感兴趣的朋友不妨跟着小编一起来瞧一瞧下文介绍。咱们先来细致的了解一下林地是否免土地使用税,对于林地土地使用税减免依据大家也别错过,衷心的希望能为有需要的朋友带来一些帮助。看完一定要记得分享给身边有需要的朋友,相信他们一定会心存感激的,接下来一起来探究具体内容详解吧!
一、林地是否免土地使用税?
不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可知,对已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89]国税地字第140号)第十二条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废止。
二、林地土地使用税减免依据
1、“企业搬迁后,其原有场地和新场地都使用的,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
地使用税。”
2、“关于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关于企业范围内的荒山等占地尚未利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规定作适当修改,取消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的内容。”
3、“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原场地自搬迁完毕、停止使用之次月起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范围内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荒山、林地以及湖泊等尚未利用的土地,是指自然形态的荒山、林地、湖泊,不包括人工假山、绿化用地和养殖用湖泊。”“主管地税机关收到企业申报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报告10日内,应派员调查核实。对资料报送齐全、情况属实的,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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