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想要在农村自建房?10大手续流程必不可少!
2020-09-28 16:01:3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466
想要在农村自建房,就必须符合宅基地的申请要求,而且农村宅基地房屋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那么农村自建房手续流程是什么呢?
1、申请
村民建房需要申请使用宅基地的,应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经村民小组会讨论后,签署村民小组意见。
2、村民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经初审合格的,及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小组户主签字同意)。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审查。
3、发放并填制表格
经村民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向申请农户发放并指导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占用林地的还需填写《农村居民建房使用林地申请表》。
4、公示
表格及承诺书填写后,将农户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数、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5、出具书面意见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相关表格上签署意见,并将农户申报资料、村民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各类表格和公示图表等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部门联合受理窗口审批。
6、乡镇部门审核
乡镇部门联合受理窗口收到申请农户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
7、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乡镇人民政府收到部门联审意见后,经审核,对符合规划且不占用农用地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对需占用农用地的,分批次报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依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占用耕地的,按“谁占用,谁落实”的原则,先由乡镇组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占用林地的,先由林业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手续。使用水塘、公路等,先由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农用地转用等审批手续,原则上在35个工作日内办结。
8、现场定位放线
乡镇人民政府在宅基地建房申请人办理完毕建房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经济发展、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办公室人员,会同村级组织负责人或村宅基地协管员,到现场进行定位放线。
定位放线后,村民住房建设方可开工,电力部门方可为项目提供临时供电。
9、现场竣工验收
宅基地建房完工后,建房农户应当及时提出,或通过村级组织、村宅基地协管员提出用地和规划验收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经济发展、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办公室人员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的建房层数、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经验收合格的,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10、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过验收合格的建房农户,可持《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等相关资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