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2020-09-27 14:17:3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09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关系到双方利益的事情上一般都会选择签订合同来维护,今天小编想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荒山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很多朋友因为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信息,所以在遇到事情的时候感到很头疼。如果您正有需要,看完下文就请拿走不谢,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也请别错过了哦!
一、荒山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方(出让方): 地址:
乙方(受让方): 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2、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可具体列表说明)。
5、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现金(或实物)支付的方式。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元/亩,(或实物公斤/亩),合计元。流转土地的农业税费由方承担。
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社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9、违约责任
①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②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③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10、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乡(镇)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让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受让方)签字:年月日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批准或备案意见(盖章):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1、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3、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
4、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
5、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
以上就是关于荒山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的介绍了,有需要的朋友做个参考也是不错的,记得分享给身边的朋友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