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契税滞纳金是什么?什么情况要交土地出让金契税?
2020-09-15 17:35:0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606
土地出让金是我国政府出让土地时需要收取的款项,如果纳税人超过了缴费期限,是要交一定金额的滞纳金的。那么土地出让金契税滞纳金是什么?什么情况要交土地出让金契税?
一、土地出让金契税滞纳金是什么?
因为没有按时缴纳土地出让时产生的契税,才会产生契税滞纳金。相关政策如下: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金额是购买方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所有经济利益。
2、纳税人需及时进行申报,征收部门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已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以后征收的,统一根据《税收征管法》执行,按照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该滞纳金针对不遵纳税期限交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收滞纳金不是处罚,而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金而应缴纳的一种补偿。
所以只要签订了合同,就应该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逾期的滞纳金应由自己负责,和开发商按不按时交房没有关系。
二、什么情况要交土地出让金契税?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2、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改为出让的,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契税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4、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金额的差额;
5、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和另一方提供资金的双方合作建房,属于土地权属转移,对提供资金方征收契税,计税依据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
契税滞纳金的金额主要是根据滞纳金的起始日期和适用的比例来确定的,所以纳税人只有按时交税,才可以避免产生额外的滞纳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