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承包期限长期使用有效吗?荒山承包有哪些政策?
2020-09-01 18:07:2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438
山地承包期限长期使用有效吗?众所周知在农村承包任何性质的土地,它都有期限限制,但是作为法律意识短浅的农民来说,可能对这些基本的知识了解也是知之甚少,所以对面这些问题时也是会迷茫无措,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探讨一番。
一、山地承包期限长期使用有效吗?
山地承包期限长期使用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土地法中规定了不允许超过土地承包剩余期限。山地承包应在原合同届满的前三个月办理续签手续,需要和发包方协商,并签订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承包期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都需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二、荒山承包有哪些政策?
关于承包荒山问题:根据中共文件规定:可以通过二种形式承包荒山:
一是对于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直接分配到户,也可以在确权到户的基础上,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确定经营主体,或由集体统一组织开发后,以适当方式来确定土地经营主体;对造林难度大的宜林荒山及荒地,可以通过招标方式,将山地期限使用权无偿转让给一些有能力单位或个人开发经营,但必须限期绿化。不论是采取哪种形式,都应该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优先经营权。本村人不愿意购买时,可以对外招标。
二是对于经营者承包或买断集体山林情况,一般由经营者自主来决定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是否流转。任何组织以及个人不得强迫或是阻碍流转。凡自愿流转,必须要签订流转合同,及时办理林权变更手续。至于户口等方面没有限制。林地流转均应在所在地林业生产要素市场内按规定进行。依法取得荒山经营权后,要及时到当地申请办理山地林权证。林地流转之后,只有依法办理了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换发)林权证后,受让方才取得了林地合法所有权和林木所有权。关于林业补贴问题,只有在购买荒山之后,及时与当地林业局联系,看有什么适合的工程造林项目,争取纳入到规划之中,只有纳入工程造林规划之内才可能享受国家适当的补贴。关于采伐问题,林木需采伐也必须办理砍伐证,办理采伐证采伐林木后,在第一次销售环节要按销售价的10%征收“两金”。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的介绍,我们弄清楚了山地承包期限长期使用并非都有效,所以大家在山地承包期届满的时候,一定要找村委会续期,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