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有吗?有补偿款吗?
2020-08-31 19:36:5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645
想必大家应该都知晓,只要是属于农村户口,基本上都是会有承包村集体土地的权利,而大部分家庭孩子长大就会结婚出嫁,通常就会选择把自己的户口迁到夫家,这个时候不禁有人疑惑了,女儿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有吗?户口迁出还有补偿款吗?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好好研究一番。
一、女儿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有吗?
1、嫁出去且已迁走户口的女儿,不应享有土地。
2、这涉及出嫁女村民资格、村民待遇问题。有村民资格的人才能享受村民待遇。是否有村民资格,最主要的条件是户口,有户口是有村民资格第一条件,但并不是惟一条件,有了户口之后,还要继续分析户口是如何取得的,如果是因出生、婚姻等正当原因取得的户口,那么就有村民资格,如果是空挂户,就没有村民资格。
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农户。即承包人是户而不是户的个人。同时,农村土地承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因此,不会因为女儿出嫁而减少该户承包地数量。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没有了,但女儿嫁到婆家之后,如果婆家土地未被征收,那么在这一轮土地承包期满之后,女儿还会分配到土地,但对于娘家人来说,却因土地已被征收而不可能再分配到。
4、另外,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第1款第7项的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应当由村民会议决定,所以,嫁出去的女儿是否应享受土地,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而不是由村委会决定,更不是由村干部决定。
二、户口迁出还有补偿款吗?
1、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或者不在原居住地进行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遇到承包地征地,即便户口已经迁出也还有补偿款。
2、也有一些地区为了推进城镇化的发展,鼓励农民进城。规定了农村户口迁到城市给予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助。
看了上面小编为大家详解的关于女儿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有吗以及户口迁出还有补偿款这方面的问题,对此应该都能够解惑了吧,所以在迁户口之前,了解这些土地的基本常识也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