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省秸秆还田补贴政策是什么?最新补贴标准公布
2023-11-06 11:23:5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906
近日,《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已经下发,并通知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以及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2023年黑龙江省秸秆还田补贴政策是什么?最新补贴标准公布!
一、2023年黑龙江省秸秆还田补贴政策是什么?
“还田作业”每亩最高补贴32元、重点县补贴45万元。2023年,黑龙江省级将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吸引社会资本和农民积极参与,建立农用为主、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模式,在保持政策总体连续性的同时,对部分扶持政策进行调整。同时,鼓励市、县政府出台配套政策,加大投入力度。
1、一是在秸秆还田方面,开展玉米秸秆翻埋还田、松耙碎混还田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32元;开展玉米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20元。玉米保护性耕作免(少)耕补贴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执行。开展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旋耕还田、原位搅浆还田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20元;对因洪涝灾害绝产(绝收)的玉米和水稻地块,开展上述秸秆还田作业的,每亩再增加补贴20元。对在玉米或水稻同一地块开展秸秆部分离田作业后,剩余不低于30%的秸秆进行还田作业的,省级按上述全量还田作业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
2、二是在秸秆离田方面,每个重点县可在中央下达的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资金中,单独列支300万元,对秸秆加工利用主体、秸秆收储运体系等秸秆离田方面进行支持,具体补贴方向和标准,由县级自主编制工作方案,报省级备案后实施。非重点县不享受该政策。
3、三是在清理根茬残余物方面,开展玉米或水稻秸秆离田作业的地块,对该地块的秸秆残余物、根茬进行还田处理的,省级补贴每亩10元。四是在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专项工作任务方面,重点县专项工作任务按照秸秆还田监测相关工作20万元、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监测相关工作5万元、4个展示基地每处5万元标准,每个县需列支45万元。
2023年度,黑龙江省级采取“后补助”方式,待2023年度秸秆利用周期结束后,根据各地实际完成情况下拨补助资金。要切实提高资金监管水平,对于面向农户的补贴,全部纳入“一卡通”管理,提倡鼓励引入第三方服务监管等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依法依规探索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黑土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营造舆论氛围。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补贴政策和实用技术。发挥县乡两级农技推广体系作用,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适时举办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现场会、展示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