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双鸭山市宝清县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通知:禁止秸秆焚烧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3-11-03 11:08:2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15
宝清县,隶属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下辖县,地处黑龙江省东部,三江平原核心,北大荒腹地,地貌特征可概括为“四山一水四分田,半分芦苇半草原”。近日,双鸭山市宝清县发布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通知,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宝清县禁止秸秆焚烧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2023双鸭山市宝清县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通知
1、禁止焚烧秸秆种类
是指对玉米、小麦、水稻、高粱、薯类等农作物收获籽实后剩余的物质,包括田间地头杂草、林下植物、秸秆打包回收残留物。
2、禁烧时间及范围
每年3月1日至4月15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具体时间根据春季融雪、播种和秋季收割、降雪情况调整)。禁烧期间全县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3、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禁烧期间火点较多,禁烧工作推进不力的各乡镇、各村屯、社区及有地单位责任人严肃责任追究。
4、加强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焚烧行为,双鸭山市宝清生态环境局设立火点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公告自即日起实行。
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12369
以上就是2023双鸭山市宝清县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通知相关内容介绍,每年3月1日至4月15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全县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