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依据是什么?户口迁出后还是吗?
2020-08-06 08:44:5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2289
由于经济的发展,很多人农村人不再羡慕城里人了,反而是城里人羡慕农村人了,羡慕他们在农村可以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但有个前提,就是他们得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依据是什么?
1、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标准也不够明确。
2、一般来说,想要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生活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②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③对该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
二、各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
有些地方出台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明确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条件,符合条件者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比如:
1、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己略乡:2019年7月31日己略乡人民政府印发了《己略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办法》,办法第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确认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①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且世居在原村或村民小组的人员;
②世居本地且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常住户籍的;
③因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户籍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④因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合法的收养关系,户籍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⑤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异地搬迁的水库迁入移民及其他政策性迁入移民,迁入移民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自然消失;
⑥落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新出生子女;
⑦原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外出下落不明被注销户籍,后又返回原籍常住生活,且未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⑧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购买城镇户口农转非,事实上长期居住生活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2、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开栅镇:2018年8月7日开栅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①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
②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③本村村民依法办理子女收养手续且其所收养子女户口已迁入本村的;
④户籍原在本村,因升学户籍迁出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⑤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
⑥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国防建设或其他政策性原因,应该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其他人员。
三、户口迁出后还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吗?
一般来说,户口迁出后就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不管是户口迁出且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和集体收益等权益的,还是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户口落户外地的,其成员资格认定为已经丧失。
总结: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来认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但是原则上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生活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二是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三是对该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如果户口迁出且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和集体收益等权益了,或者是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户口落户外地了,其成员资格认定为已经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