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能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哪些情况将丧失资格?
2020-07-31 20:36:3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5397
在农村,土地、宅基地的取得都要求得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怎么才能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哪些情况将丧失资格?
一、怎么才能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一般来讲,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1、第一轮土地承包及第二轮延包时,已经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家庭成员,且户口一直保留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2、出生时,父母一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本人依法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的(包括婚生和非婚生,计划生育和非计划生育的人员)。
3、基于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的。
4、因国家建设或其他政策性原因,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的。
5、经过正规程序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6、通过其他方式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得到集体成员认可同意的。
二、哪些情况将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那么将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1、改制时日前死亡的;
2、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3、户口迁到设区的市,并取得非农业户口的;
4、户籍为农业户口,已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的正式工作人员、在编在册离退休人员,享受财政保障待遇的;
5、不因婚嫁关系落户到本村的农业空挂户;
6、孩子在基准日前出生(正常产)三个月,(剖腹产)六个月未到派出所办理农业户口入户手续的婴儿。
总的来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除国家以外唯一享有土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体。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成员身份应遵循“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公平合理、适度从宽”的原则,结合其土地承包、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等情况按照规定程序来认定。
另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和取得,在不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民主决策,获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