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留山可以转让使用权不?和责任山有什么区别?
2020-07-31 16:41:3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2442
在农村有一种山叫自留山,就是指农业集体化后分给社员使用和经营的小块山林,它和农村土地一样也有三权,即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那么,农村自留山可以转让使用权不?
一、农村自留山使用权归谁所有?
农村自留山有三权,分别是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其中,林地所有权属集体,林地使用权属农户,自留山上的林木所有权属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
家庭是自留山使用的基本单位,农户家庭成员的增减,不影响农户“现任”成员继续行使本户自留山使用权;迁入或出生新增的家庭成员,自然分享本户的自留山使用权;迁出的家庭成员,就失去了本户的自留山使用权;家庭成员死亡时,自留山的使用权不属继承范围,其经营的自留山林木,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农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消失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处理好自留山林木的补偿或继承后,收回自留山使用权。
二、农村自留山可以转让使用权不?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农村自留山的使用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1、福建省: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山权林权若干具体政策的规定》(1981年6月26日福建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1981年7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施行)可知,自留山归社员植树造林、种茶、种果、种草,长期使用,但不得引起水土流失,不得妨碍公共设施,不准买卖、出租和转让。
2、浙江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山权林权和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若干问题的规定》(省委〔1981〕64号)可知,社员的自留山和植树地段,其山权、地权属集体所有,归社员长期使用,不准出租,不准转让,不准买卖,迁居、婚娶不准随带。
三、农村自留山和和责任山有什么区别?
区别1、定义不同:自留山是指农业集体化后分给社员使用和经营的小块山林;责任山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林业“三定”时,按人口劳力平均划分给农户承包经营的荒山和一定数量原来由集体经营的山林。
区别2、大小不同:自留山面积较小,责任山面积较大。
区别3、作用不同:自留山是以生产农副产品为主的林地,多种植农作物;责任山是以生产木材、竹材、薪炭林为主要目的的林地,培育树木、竹类。
区别4、期限不同:自留山归农户长期使用;责任山的承包经营期限为70年。
总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农村自留山的使用权是不可以转让的;它和责任山有四大区别,两者定义不同、大小不同、作用不同、使用期限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