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资格权属于谁?可以转让吗?
2023-05-15 10:57:4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21
宅基地资格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于其集体成员身份,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保障权利。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宅基地的资格权属于谁?可以转让吗?
一、宅基地的资格权属于谁?
宅基地资格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于其集体成员身份,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保障权利。也就是说宅基地的“资格权”是一种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一特定身份而存在的权利,外村人、城里人通常都没有。而这种权利的作用就在于其是村民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一种保障、“提货证”。靠它,宅基地使用权所对应的利益就能被提出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享有农村宅基地资格权:
(一)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属本区农业户口,且户口、生产生活在本村的人员;
(二)属本市农业户口,且因合法的婚姻、收养关系户口迁入本村的人员;
(三)属本市农业户口,且根据国家移民政策户口迁入本村的人员;
(四)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宅基地资格权的人员。
二、宅基地的资格权可以转让吗?
宅基地的资格权可以转让。宅基地资格权人所享有的主要权利就是可申请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农村住宅房屋并取得其产权,也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集中上楼的置换安置房。在征收拆迁中,享有资格权的农户也有权获得“人头安置”的资格,分得一定面积的安置房。
回到现行《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上来,农民自愿有偿退出的可能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其资格权完全可以保留;但如果其选择连资格权也彻底退出,那么其能获取的补偿则应当与只退出使用权有所差异。
以上就是宅基地的资格权的相关内容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