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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村1场!南丰县首批拆迁村名单2023!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2023-03-01 17:26:3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893

近日,南丰县人民政府发布了2则征收土地公告,根据南丰县城市建设规划的需要,依据南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一些村的土地。那么,南丰县首批拆迁村名单2023有哪些?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请看下文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南丰县首批拆迁村名单2023-摄图网

一、南丰县首批拆迁村名单2023

1、南丰县蜜桔园艺场,琴城镇富溪村

根据《南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3)第3号》:拟征收坐落于南丰县蜜桔园艺场,琴城镇富溪村荷叶洲村小组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东靠河堤,南靠昌达搅拌站,西靠存量土地,北靠存量土地,拟征收土地面积约15.85亩。

2、琴城镇艾源村、瑶浦村,市山镇梓和村、翠云村、梅溪村、西村村、市山村、罗溪村

根据《南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3)第4号》:征收途经琴城镇艾源村、瑶浦村,市山镇梓和村、翠云村、梅溪村、西村村、市山村、罗溪村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拟征收土地面积约834亩。

二、南丰县拆迁补偿标准

1、琴城镇征地补偿标准为65.55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市山镇梓和村、梅溪村、西村村、市山村征地补偿标准为64.05元/㎡,市山镇翠云村、罗溪村征地补偿标准为60.9元/㎡。

2、青苗补偿费7.2元/㎡。

3、地面附着物补偿

(1)房屋征收补偿

(1.1)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按结构分为框架、砖混、砖木和土木等4种类型,每类房屋从墙面、门窗、地面、卫生间和水电安装等五个方面细化衡量基本设施是否齐全。仅在基本设施全部齐备的情况下,各类房屋的重置基准价相应为800元/㎡、700元/㎡、500元/㎡、350元/㎡。

南丰县拆迁补偿标准-摄图网

(1.2)对于墙面达不到既定标准的,其房屋重置价在该类房屋重置基准价基础上减少15元/㎡;对于门窗、地面、卫生间和水电安装等方面达不到既定标准的,其房屋重置价在该类房屋重置基准价基础上每有一项相应减少8元/㎡。

(1.3)各类房屋的装修部分,根据市场评估价依法依规予以补偿。

(2)附属房屋、水井、墙等征收补偿

猪(牛)栏、厕所150元/㎡,甲鱼塘房屋200元/㎡,甲鱼塘7.8元/㎡(含甲鱼搬迁及相关附属设施),隔热屋100元/㎡,其他60元/㎡,村庄公用水井3660元/口,家庭水井或压水井980元/座,水泥晒场65元/㎡,三合土晒坪38元/㎡,石墙(磅)60元/㎡,砖围墙98元/㎡,坟墓600元/穴,沼气池980元/座,家用自来水(含水井、水泵、储水箱、水管)3000元/套,网络、有线电视350元/户,空调、热水器拆装费200元/台,室内岸线安装补偿10元/㎡,按已安装部分面积计算。

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过于破旧、没有使用价值及闲置的房屋及临时性建(构)筑物经认定后,可视情给予适当补助或不予补助。

(3)养殖场等征收补偿

征收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准建设的企业、苗圃、果园、畜禽养殖场、砖厂、瓦窑、沙场等项目的,由实施单位牵头,有关部门对其建(构)筑物和实际经营面积等进行合法性认定。对认定为合法的,由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算(核算可聘请有资质单位(非本县)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须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认可,核算部门盖章确认),并依据核算结果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费。在规定时间内腾地搬迁的,按照补偿安置费总额的5%给予奖励。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南丰县首批拆迁村名单2023的介绍,涉及2个镇9个村1个场。咨询:南丰县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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