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10个村!东平县拆迁村名单首批2023!土地补偿标准多少?

2023-02-09 11:29:1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4062

2023年2月8日,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发布了10则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XX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将对东平县的某些村进行征地拆迁。那么,东平县拆迁村名单首批2023有哪些?土地补偿标准多少?请看下文农交网小编的内容介绍。

东平县拆迁村名单首批2023-摄图网

一、东平县拆迁村名单首批2023

1、梯门镇西沟流村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梯门镇西沟流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征补公告〔2023〕1号):拟征收西沟流村土地,位于西沟流村西部,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6021公顷,拟用于融信汇能东平县西沟流50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2、接山镇下遂城村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接山镇下遂城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征补公告〔2023〕2号):拟征收下遂城村土地,位于下遂城村东部,拟征收土地总面积21.0237公顷,拟用于陇东~山东±800千伏直流工程(山东段)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建设用地。

3、东平街道曹村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平街道曹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征补公告〔2023〕3号):拟征收曹村土地,位于曹村以南,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2.2372公顷,拟用于东平县交通路网提升改造项目南外环道路工程(县城外环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

4、东平街道王村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平街道王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征补公告〔2023〕4号):拟征收王村土地,位于王村以西,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9.9808公顷,拟用于东平县交通路网提升改造项目南外环道路工程(县城外环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

5、东平街道石马村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平街道石马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征补公告〔2023〕5号):拟征收石马村土地,位于石马村以西,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7.4377公顷,拟用于东平县交通路网提升改造项目南外环道路工程(县城外环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

东平县拆迁村名单-摄图网

6、东平街道于寺村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平街道于寺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征补公告〔2023〕6号):拟征收于寺村土地,位于于寺村以西,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5.2736公顷,拟用于东平县交通路网提升改造项目南外环道路工程(县城外环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

7、东平街道东平农场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平街道东平农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征补公告〔2023〕7号):拟征收东平农场土地,位于东平农场以西,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1.0960公顷,拟用于东平县交通路网提升改造项目南外环道路工程(县城外环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

8、东平街道焦村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平街道焦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征补公告〔2023〕8号):拟征收焦村土地,位于焦村以西,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0071公顷,拟用于东平县交通路网提升改造项目南外环道路工程(县城外环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

9、东平街道宿城村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平街道宿城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征补公告〔2023〕9号):拟征收宿城村土地,位于宿城村以北,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3.3669公顷,拟用于东平县交通路网提升改造项目南外环道路工程(县城外环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

10、东平街道营子村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平街道营子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征补公告〔2023〕10号):拟征收营子村土地,位于营子村以北,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8223公顷,拟用于东平县交通路网提升改造项目南外环道路工程(县城外环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

东平县土地补偿标准-摄图网

二、东平县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东平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东平街道曹村、王村、石马村、于寺村、东平农场、焦村、宿城村、营子村:拟征收土地位于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9万元/公顷。

梯门镇西沟流村,接山镇下遂城村: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0万元/公顷。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东平县拆迁村名单首批2023的内容整理,涉及1个街道2个镇10个村(场),其中,东平街道土地补偿标准为99万元/公顷,梯门镇、接山镇为90万元/公顷。点击:东平县农村产权交易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

精选项目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