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20年租期?租房子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2020-06-29 14:29:5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467
现在的年轻人压力越来越大,光是自己一个人就很难养活,还要面临一系列的买房娶妻,实在是压力山大,所以很多年轻人干脆就不打算买房了,想租一辈子的房子,这样能给自己的生活减轻不小的压力,那么要是租房,如何规避20年租期呢?
如何规避20年租期
无法规避,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正式生效,根据合同法214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因此,可将超过20年租期的合同可以分为合同法生效前签订的跨合同法生效后仍在履行期限的、合同法生效前签订的合同法生效前已履行完毕的(以上两种在本文中称“合同法生效前签订的”)、合同法生效后签订的。
1、对此法律一般不具有溯及力,但是为了保护主体利益的除外。合同法214条规定的超20年部分无效,根据立法解释可知,是为了更好维护主体的权利和利益而定,因此,合同法实施前超过20年的合同超过部分应适用合同法而无效。
2、因法律一般不具有溯及力。合同法对生效前的事实和行为不具有约束力,故对于合同法实施前已经履行的期限,不应计算在内,但对于合同法实施后剩余期限超过20年的部分应该无效。
租房子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1、房屋使用人对房屋的装修、装饰,不得影响房屋的使用安全,不得影响房屋及公用设备的修缮。
2、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有效文件,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如:房屋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拆改上下水管或改变地漏的位置。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在混凝土楼板上或底面剔槽埋管、凿孔。
5)、在楼板、阳台、露台超负荷铺设地面材料(一楼以上严禁使用花岗岩、大理石等密度较大的装饰材料),在室内增设分隔墙。
6)、在屋顶、阳台、露台及小院搭建房屋建筑。
7)、在屋顶堆放物品或在阳台、平台、露台,超荷载堆放物品。
3、装修人从事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总结:20年租期是不可以规避的,法律已经有了明确地规定,租房子是不能超过20年的,一旦超过期限,所具备的合同协议将失效,那么无法规避的话怎么办呢?小编建议可以用亲朋好友的名义进行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