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宿迁宿城区2022年拆迁村名单最新!看看有没有你们村?

2022-11-30 11:40:1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5599

2022年11月,宿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8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6则拟征收土地公告,宿城区的某些村将迎来拆迁。那么,宿迁宿城区2022年拆迁村名单最新有哪些?以下是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宿城区2022年拆迁村名单最新-摄图网

一、蔡集镇:刘庄村、施圩村、集南居委会、牛角居委会、蔡集居委会、朱李村

1、刘庄村、施圩村、集南居委会

(1)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宿城征补安置〔2022〕129号):拟征收土地位于蔡集镇施圩村四组、耿车镇三义村八组范围内,拟征地面积收11.1369公顷。

(2)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宿城征补安置〔2022〕127号):拟征收土地位于蔡集镇刘庄村村集体、二组、三组、四组、五组,施圩村五组、十组,集南居委会葛庄组范围内,拟征地面积9.8972公顷。

(3)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宿城征补安置〔2022〕36号):拟征收土地位于蔡集镇集南居委会周油坊组、史庄组、蔡瓦坊组、村集体范围内,拟征地面积11.4367公顷。

2、牛角居委会、蔡集居委会

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宿城征补安置〔2022〕34号):拟征收土地位于蔡集镇牛角居委会村集体、一组,蔡集居委会村集体、二组、三组范围内,拟征地面积5.1826公顷。

3、朱李村

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宿城拟征告〔2022〕130-1号):拟征收土地位于双庄街道双庄居委会西张组、朱庄组,蔡集镇朱李村八组、十组、十一组范围内。

二、王官集镇:苗圩村、万林村

1、苗圩村、万林村

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宿城征补安置〔2022〕44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王官集镇苗圩村九组、万林村五组范围内,拟征地面积2.7359公顷。

三、陈集镇:陈中村

1、陈中村

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宿城征补安置〔2022〕43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陈集镇陈中村十组、十三组范围内,拟征地面积6.7182公顷。

四、埠子镇:夏庄村、街南居委会、官庄村

1、夏庄村、街南居委会

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宿城征补安置〔2022〕42号):拟征收土地位于埠子镇夏庄村徐圩组,街南居委会后庄组范围内,拟征地面积1.1179公顷。

2、官庄村

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宿城拟征告〔2022〕4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埠子镇官庄村孔庄组范围内。

宿城区拆迁村名单-摄图网

五、耿车镇:白鹿湖居委会、三义村

1、白鹿湖居委

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宿城征补安置〔2022〕37-1号):拟征收土地位于耿车镇白鹿湖居委会二组、三组、五组、八组、九组范围内,拟征地面积14.0288公顷。

2、三义村

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宿城征补安置〔2022〕129号):拟征收土地位于蔡集镇施圩村四组、耿车镇三义村八组范围内,拟征地面积收11.1369公顷。

六、双庄街道:双庄居委会、白堡居委会

1、双庄居委会

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宿城拟征告〔2022〕130-1号):拟征收土地位于双庄街道双庄居委会西张组、朱庄组,蔡集镇朱李村八组、十组、十一组范围内。

2、白堡居委会

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宿城拟征告〔2022〕52号):拟征收土地位于宿城区双庄街道白堡居委会安东组、李庄组范围内。

七、项里街道:红星居委会

1、红星居委会

(1)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宿城拟征告〔2022〕51号):拟征收土地位于宿城区项里街道红星居委会前黄组、后黄组范围内。

(2)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宿城拟征告〔2022〕50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项里街道红星居委会村集体、张庄组、西叶组、前黄组、华庄组、殷庄组、曹庄组、前刘组范围内。

八、龙河镇:朱大兴居委会

1、朱大兴居委会

根据《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宿城拟征告〔2022〕49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龙河镇朱大兴居委会郭陈组、朱庄组范围内。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宿迁宿城区2022年拆迁村名单最新的介绍,涉及8个街道(镇)18个村(居),小伙伴们可以看看有没有你们村?点击:宿迁市农村产权交易宿城区农村产权交易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