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的待遇有哪些?什么情况会丧失集体成员资格?
2022-09-29 11:53:0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34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经济组织。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的待遇有哪些?什么情况会丧失集体成员资格呢?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的待遇具体有哪些?
待遇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待遇二:按照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
待遇三: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
待遇四:监督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待遇五:查阅、复制本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资料。
待遇六: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优先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就业以及参加社会保障的权利。
待遇七: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集体福利。
待遇八: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什么情况会丧失农村集体成员资格?
原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丧失其本集体成员资格:
一是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人员;
二是已依法或申请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
三是以书面形式自愿申请放弃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
四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解散的;
五是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且不符合保留成员资格规定的人员;
六是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形。
综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的待遇有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优先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就业以及参加社会保障的权利、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集体福利等。而当农村集体成员当中有人宣告死亡、自愿申请放弃就会丧失集体成员资格,不再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