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的出台了吗?
2020-05-24 19:15:4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71
近来,有消息称国家出台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将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时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这是真的吗?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暂未出台
首先,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暂未出台。
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这一块,一般是各地区参照《土地管理法》来制定具体的土地征收方案。不过少数地区还是制定了相关补偿办法。
比如《诸暨市“三改”专项行动涉及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对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作了规范。
《办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可实行易地联户自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三种方式。
其中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属于非农居民(以户改前原户籍信息为准)或非本村农(居)民的,不予安置宅基地,一律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
1、选择易地联户自建安置的被征收人可在本行政村(社区)规划区内,按照安置房规划图纸自行建房,并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其地上被征收合法房屋建筑按评估的重置成新价格补偿。
2、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则可以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按房屋的货币补偿价获得额外15%的货币补助,其中实际未建部分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按450元/平方米结合公布的比准价格核算补偿;被征收人选择“拆一还一”部分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多余部分合法房屋选择货币补偿时,按房屋的货币补偿价再增加30%的货币补助。
3、选择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的被征收人可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含三层内未建部分建筑面积)“拆一还一补差价”进行安置,市场化安置套型面积为75㎡、100㎡、125㎡、150㎡四种;被征收区域的在册农业人口户也可选择按农业安置人口75平方米/人的标准进行安置,但只能选择一种方式进行安置。
享受过经济适用房或农民保障性住房的农业家庭户,按农业安置人口计算安置面积时,需扣减已享受的经济适用房或农民保障性住房面积。
二、《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内容
新《土地管理法》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作为征地补偿的基本原则。
对征地补偿费用进行重新梳理明确,征收土地需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新法对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单独做出了规定,并明确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交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