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特困人员供养内容和标准2022:发放现金还是实物?
2022-08-01 10:21:2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94
7月8日,台州市民政局、台州市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台民〔2022〕59号),农交网小编整理了2022台州市特困人员供养内容和标准,不妨来了解一下吧!
台州市特困人员供养内容和标准2022
(一)基本生活保障
通过现金或实物方式,为特困人员提供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50%确定且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定,报本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照料护理
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分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中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轻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四类,原则上分别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40%、20%、10%确定,由供养服务机构统筹使用,可用于支付特困人员住院治疗的陪护费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按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标准的50%执行。
(三)疾病治疗
财政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按照保障基本、就近定点就医原则,合理安排就医。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
(四)住房救助
优先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住房与设施。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
(五)教育救助
对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按政策给予相应的教育救助。
(六)丧葬服务
特困人员的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分散供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照料服务者按照当地相关规定办理。丧葬费用除去惠民殡葬补贴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后,其余从救助供养经费中统筹列支。
以上就是关于“台州市特困人员供养内容和标准2022”的介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分为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和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可以自行选择救助供养形式,原则上1年内不得随意变更,希望可以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