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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越城区农村产权交易底价怎么确定?交易程序是怎样的?

2022-03-24 16:56:5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12

在绍兴越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产权交易的,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其中,转让方需要确定交易底价。那么,绍兴越城区农村产权交易底价怎么确定?交易程序是怎样的?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越城区农村产权交易底价-摄图网

一、绍兴越城区农村产权交易底价怎么确定?

根据2020年5月7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越城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越政办发〔2020〕21号),绍兴越城区农村产权交易底价这样确定:

1、农村集体产权

由镇(街道)统一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区域内的集体资产资源评估确定底价(3年内至少评估一次),或由村集体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确定底价(3年内至少评估一次),或底价5万元以下的由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底价。

农村集体产权已确定底价的,原则上交易的价格应不低于底价。首次交易未成交的标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经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主管部门同意可逐步降低交易底价,最终交易底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90%。再次交易改变交易方式或起始价的,应重新填报《越城区农村产权交易申请受理表》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农民个人产权

农民个人产权转让价格由转让者自行确定。

小编提醒: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受理单项(笔、宗)评估价或底价200万元(含)以上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申请;各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受理单项(笔、宗)评估价或底价5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申请。单项(笔、宗)评估价或底价5万元(不含)以下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由各村(居)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操作。

越城区农村产权交易程序-摄图网

二、绍兴越城区农村产权交易程序是怎样的?

绍兴越城区农村产权交易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由村级组织提出申请,农民个人产权交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办理有关委托手续。进入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应委托相应的中介机构进行操作;进入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交易的,一般直接委托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进行操作,各镇(街道)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操作组织交易。

2、审批:进入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的交易项目,应事先经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进入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限额以上交易项目,经对口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农村产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方可进场交易。

3、公告: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经审批同意后,应统一在区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公开发布,同时应在本村村级公开栏公布。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4、审查: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应接受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的资格审查。

5、交易:在公告期限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交易机构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农民个人产权可自主选择竞价或协议交易。

6、签约:交易双方达成协议后,根据负责交易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中标通知书或交易凭证,到镇(街道)三资办签订交易合同。

总结:绍兴越城区农村产权交易底价的确定方式有多种,其中,农民个人产权转让价格由转让者自行确定;交易程序按照“申请-审批-公告-审查-交易-签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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