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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要满足什么条件?附股权转让程序

2022-02-28 14:47:5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999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可以采用拍卖、招标、公开协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那海盐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要满足什么条件?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的程序有哪些?

海盐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条件-摄图网

一、海盐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条件

根据《海盐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盐政办发〔2015〕52号)文件内容,海盐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条件如下:

1、出让方条件

(1)持有合法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

(2)有自愿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交易意愿;

(3)所持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权属明晰;

(4)符合所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

2、受让方条件

(1)须是本县域范围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承认并遵守股权所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

(3)有自愿受让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意愿;

(4)受让后在同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内所有的股权份额在5%以内。

海盐县海盐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程序-摄图网

二、海盐县海盐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程序

1、出让方申请

(1)向所属股份经济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

(2)部分或全部股权出让的,须征得家庭中所有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同意,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

(3)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章程等规定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并签署意见;

2、出让方向镇分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1)出让申请书(股份合作社已签署同意转让意见);

(2)出让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书;

(3)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4)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镇分中心对出让申请进行登记,并将相关资料送镇(街道)集体资产管理部门,镇(街道)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对出让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

4、镇分中心对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审查通过的,依据出让方提交的资料制作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交易公告,在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如有需要,出让人可申请延长挂牌时间。同一交易品种再次交易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大家如果对嘉兴市农村产权交易海盐县农村产权交易的相关问题感兴趣的话,不妨点击咨询详情。

5、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交易公告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出让股权的基本情况;

(2)出让股权权利人的基本情况;

(3)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4)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准入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6、信息发布期间,股权所属股份经济合作社接受意向受让方的查询并洽谈。

7、凡对出让股权有受让意向者,应在挂牌期间按规定向股权所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

(1)受让申请书;

(2)受让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书;

(3)受让方的资信证明;

(4)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8、信息发布期满,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意向受让方的受让申请进行登记,并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提交镇分中心进行审核。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以采取公开协商的方式出让;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采取拍卖或招标等出让方式确定受让方。镇分中心全程参与交易过程,对交易合同进行鉴证。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招标方式出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9、确定受让方后,转让双方签订相关合同,交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出让股权名称;

(2)交易双方的姓名、住所;

(3)出让股权的权属性质及内容;

(4)出让股权的现状;

(5)出让价款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6)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8)签约日期;

(9)交易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0、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股权所属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进行成交价款结算。

11、转让双方在签订正式协议以后,同时随带身份证、股权证书、申请书、股权转让协议等资料,到公证部门办理好公证手续,由公证部门出具公证文书。

12、转让双方凭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书、《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合同》及相关材料,到股权所属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进行变更登记,并报镇(街道)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和镇分中心备案。

以上就是农交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海盐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条件以及转让程序”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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