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22年渔船救助奖励标准:附奖励对象认定!
2022-01-25 17:19:4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203
为了提倡、弘扬水上应急抢险救助英勇行为,2021年12月22日,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印发《温州市渔船水上救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温农发〔2021〕89号),鼓励广大渔民积极参与抢险救助行动。农交网小编整理了温州市2022年渔船救助奖励标准:
一、温州市2022年渔船救助奖励标准
根据温农发〔2021〕89号文件内容,对温州市有资格获得当年度奖励的救助渔船,原则上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综合占比排名第一名:(奖励资金/总资金)×100%=20%
2.综合占比排名第二名:(奖励资金/总资金)×100%=12%
3.综合占比排名第三名:(奖励资金/总资金)×100%=10%
4.第四名及以下:剩余资金平均分配
小编提示:如得分并列原则上都按同名次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二、温州市2022年渔船救助奖励认定
市农业农村局于每年1月5日前梳理汇总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符合农业农村部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对象和条件,且按正常程序上报《渔业海难救助补助申请表》的渔船,按照救起落水人数、实施救助的拖带航程数和救助人数为参考标准,综合考虑实际事迹最终确定奖励候选对象。
根据救起落水人数、实施救助的拖带航程数和救助人数三项的综合占比进行计算得出综合分数。救起人数、航程数和救助人数的比重为5:3:2,其中救助人数为在船上获救人数。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数=救起落水人数/当年度救起落水人总数*50+拖带航程数/当年度总拖带航程数*30+救助人数/当年度救助总人数*20。若多艘船同时救起落水人员,人员数按平均数折算。
如当年度救助渔船数总数≧40艘,则对综合占比排名前二十的渔船进行奖励;如当年度救助船数总数<40艘,则对综合占比排名前50%的渔船进行奖励,如予以奖励的渔船数<8艘,奖励资金额度另行考虑。
关于“温州市2022年渔船救助奖励标准”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拟奖励渔船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步公示救助期间渔船船长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奖励方式通过利民补助一键达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