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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政策:需要取得哪些凭证?

2022-01-24 10:58:3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353

2022年1月18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 上海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沪建房管联〔2022〕47号)。那么,2022年上海市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政策有哪些?大家请看农交网小编的下文介绍吧。

2022年上海市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政策-摄图网

一、2022年上海市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政策

1、应当取得相关凭证!

宅基地房屋出租,应当取得相关凭证。相关凭证可以是宅基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建房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之一。不能出具上述凭证的,经所在镇乡(街道)组织相关部门认定后,方可出租。

2、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具备相关必要条件!

宅基地房屋出租,应当符合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如果经专业机构鉴定危险等级属于C级或D级的房屋,不得出租。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合用、用电用气用油等安全管理规定的房屋,不得出租。

3、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宅基地房屋出租,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居住区域与建筑其他部分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建筑公共部位不得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和堆放可燃杂物;房间外窗具备辅助疏散逃生条件;单栋建筑承租人超过10人的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

二、上海市农村宅基地房屋哪些人可以租住?

据了解,上海市农村宅基地房屋,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或者是承租用于员工和家属居住的单位,都可以租住。

租住房屋的时候,承租人应当如实向出租人告知居住使用人的身份信息,按照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居住登记。租赁房屋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使用《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承租上海市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承租人,应当合理、安全使用宅基地房屋及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结构,违规用电用气用油,或者实施“群租”等其他违法行为。希望农交网小编的本文能够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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