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贡市困难退役军人医疗帮扶标准:附申请、审批程序!
2022-01-13 14:57:1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793
2021年12月29日,自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贡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印发《自贡市困难退役军人医疗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自退役军人发〔2021〕81号),农交网小编整理了2022年自贡市困难退役军人医疗帮扶标准,快来看看吧!
一、2022年自贡市困难退役军人医疗帮扶标准
根据自退役军人发〔2021〕81号文件内容,重大疾病个人负担住院费用以家庭(包括退役军人本人及配偶,长期共同生活的父母及子女)为单位进行计算。审核确定个人实际负担住院医疗费用时,应扣除下列费用:
1.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外各项费用;
2.各类救助、互助帮扶等给予的救助资金;
3.参加各种商业保险获得的医疗保险赔付金;
2022年自贡市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连续12个月内个人负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的,对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40%-70%的比例进行帮扶,最高帮扶金额不超过50000元。
二、2022年自贡市困难退役军人医疗帮扶程序
根据自退役军人发〔2021〕81号文件内容,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可向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医疗帮扶申请,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1.本人申请资料:①医疗帮扶审批表;②书面申请报告;
2.身份证明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③退役军人证明;④其他证明材料;
3.医疗证明材料:连续12个月内住院材料和出院结算发票原件或由保管单位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辅助证明材料:①各类保险、救助情况;②低保特困证明材料;③社区、街道或单位的帮扶对象家庭困难情况证明;④村社或街道(乡镇)公示材料及张贴公示照片;⑤审核审批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对符合帮扶条件的,按《自贡市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自退役军人发〔2020〕25号)规定的程序报批;对不符合帮扶条件的,由申请地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
医疗帮扶对象符合帮扶条件的,一般应在治疗期间或出院后12个月内提出帮扶申请,出院后12个月内未提出帮扶申请的,视同为自动放弃本次帮扶资格,原则上不再受理。
以上就是“2022年自贡市困难退役军人医疗帮扶标准”的内容介绍,申请人不得因同一事由重复提出申请,确因长期就医严重影响生活的,下一次申请时间应与上一次申请时间间隔满两年,并且同一帮扶对象帮扶不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