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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不能让农民“被同意”

2019-08-26 13:57:07来源:江西省政府阅读量:527

8月23日,从江西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视频会议上了解到,为了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守住改革的底线,我省要求,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改革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民的事情由农民自己商量着办,绝不能让农民“被同意”。

截至目前,江西省有21.2万个农村集体共核实资产990多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10多亿元。江西省政府要求,在今年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准时向农业农村部报送全省清产核资报告,基本完成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到明年10月底前,全省要全面完成成员身份确认,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按时上报试点工作情况;到明年底,要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新增一批经济强村,推介一批集体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

为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江西省要求改革要守住农民集体所有制这条底线。农民通过改革获得的集体资产股权或份额,是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而不是分割集体资产的凭据,绝对不能借改革之名把集体资产“一分了之”;要守住农民主体地位这条底线。农民是产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是集体资产的所有者、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因此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民的事情由农民自己商量着决定办;要守住农民集体财产权益这条底线。要完善农村集体产权保护制度,现阶段集体资产股权的流转,只能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由本集体赎回,要防止和避免股权集中到少数人手中,防范外部资本侵吞和非法控制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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