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民宿申办程序有哪几步?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2021-12-31 22:53:3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306
晋江市为促进民宿发展,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首批选取五店市,西园街道霞浯社区、砌田社区,灵源街道灵水社区,新塘街道梧林传统村落,紫帽镇紫星村,金井镇围头村、塘东村、溜江村、石圳村,英林镇湖尾村,深沪镇南春社区、科任村为试点,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开。那想要在晋江市办民宿,申报程序有哪几步呢?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一、晋江市民宿申办程序
根据《晋江市促进民宿规范发展暂行规定》(晋政办〔2021〕26号)文件的内容,晋江市申办民宿的具体程序如下:
1、民宿经营业主向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房屋改造设计方案,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民宿办,由民宿办组织住建、消防等单位予以指导和审查,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综合指导和审查意见(本流程非必要程序,如无提交设计方案且已改建完毕则按下个流程开始申办)。
2、民宿经营业主根据申办要求进行软硬件设施建设后,向市市场监管局申办营业执照,后再申办《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
3、民宿经营业主填报《晋江市民宿经营申报联合核验表》,并经村级组织签署意见后提交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接件3个工作日内就房屋产权是否明晰、环保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房屋结构是否安全等进行初审。对符合申办条件的,提交民宿办,民宿办受理后同时流转至相关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民宿经营者在整改后可重新申请。
4、民宿办接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结果6个工作日内牵头组织市文旅局、公安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局等部门进行现场联合勘察、核验。
5、勘察后由各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在联合核验表中出具书面意见,民宿办汇总即转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各部门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在联合核验表中出具符合或不符合意见,符合开办条件的,应当出具核验意见;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应出具不符合开设条件告知书,民宿经营者就不符合条件的事项整改后,可直接向相关部门重新申请,相关部门再依此程序进行勘察、核验。
6、民宿经营者凭通过联审意见的申请表向公安机关申请安装和开通民宿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二代证读卡器,签订《民宿经营治安管理责任状》,后可对外经营。
二、晋江市民宿申请材料
1、《晋江市民宿经营申报联合核验表》一式六份。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经营业主)的身份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3、民宿建筑的产权证或村级组织对该房屋产权的核实意见,并复印一式三份,租赁经营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及三份复印件。无正规设计、施工、验收的房屋,应提供建筑可靠性或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修缮与改造应提供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及与有资质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4、标明经营场所各层出入口、内部通道、客房房号等主要功能区分布及监控、消防等技防设施安装位置的平面示意图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5、原始照片、建筑立面设计方案、装修设计效果图各一式三份。
此外,在民宿开起来并准备对外经营钱,民宿经营者须持通过联审意见的申请表、《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涉餐饮的)、并开通民宿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二代证读卡器、签订《民宿经营治安管理责任状》后,方可经营。以上就是农交网为大家整理的“晋江市民宿申报程序和申请材料”的全部内容,仅供大家参考。